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端正、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3、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可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在学习期间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二、报名手续 1、申请人必须持本人的工作证、身份证及单位同意申请硕士学位的介绍信。 2、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验本人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留下复印件)。本人近照1寸4张,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费100元。 外语和经济学专业综合理论课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课程由我校研究生部每年组织二次考试。必修课(除外语和经济学专业综合课外)考试如一门不及格,允许补考一次,考试如两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仍不合格者,本次申请无效。外语和经济学专业综合课可补考三次,考虑成绩四年内有效。 1、外语考试时间为每年六月份第二个星期六的上午9时至11时30分,经济学专业综合理论课考试时间为每年六月份第二个星期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为每年上半年; 3、专业必修课考试时间为每年下半年。 1、学位:经济学硕士; 2、专业:国民经济学 3、研究方向:公司理财与税务设计 六、必修课考试科目(12门): (1)公共必修课: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②管理数学、③国际经济学、④西方经济学、⑤外语、⑥经济学科综合课; (2)专业必修课:①国家税收、②公司金融、③财务管理、④成本管理会计、⑤企业内部控制研究、⑥财政学、⑦货币银行学; (3)除外语、经济学科综合课外其他10门经学校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4)学校统考的10门课程要以针对大部分学员的工作性质,可作适当调整以便于学员搞好本职工作。 七、获取学位与学位论文及答辩: 在1—4年时间内,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和经济学专业综合理论课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学校组织的其他10门课程考试,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给由国家统一印制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每人三年共计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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